“人道惡高危,虛心戒盈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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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道惡高危,虛心戒盈蕩”
——略論《貞觀政要》官德的二重保障機制
2013年2月16日 中國紀檢監(jiān)察報 陳叢蘭
既為“帝王之學”,又是經典“官箴之書”的《貞觀政要》,系由唐代史官吳兢編撰而成,該書追記了貞觀君臣關于如何治理國家、防治腐敗的言論和策略;其所涉及的“正身修德”、“廉潔儉約”等官德內涵,在中國政治倫理史上具有承上啟下的價值。
貞觀初,在魏徵與封德彝“以德治國”還是“以法治國”的論爭中,魏徵主張的“仁政派”贏得了勝利,儒家政治哲學成為統(tǒng)治哲學。唐太宗在《帝京篇》中以“人道惡高危,虛心戒盈蕩”自警自勵,表示要“奉天竭誠敬,臨民思惠養(yǎng)。納善察忠諫,明科慎刑賞?!比寮宜鲝埖牡赖潞蜕鐣刃?,總是以人性的設計為其內在的道德源頭,整體來看,《貞觀政要》以“性善”論證“心善”,以“性統(tǒng)情”或“情順欲”為劃分人性等級的標準,前者通過存心養(yǎng)性達到君子的境界,后者則墮為惡人之地。這樣,從邏輯上解釋了善惡的現(xiàn)實分野,為內修外治的貞觀官德保障機制提供了哲學根據(jù)。
《貞觀政要》繼承和發(fā)展了儒學政治哲學的人性理論,其官德保障機制體現(xiàn)在內修與外治兩個方面:一從非制度的內在層面強調官吏通過思、慎、學的途徑修身養(yǎng)德;一從制度的外在層面加強旨在預防、考課與獎懲官員的吏治建設。借此兩個機制,貞觀朝吏治實現(xiàn)官吏的自律與他律的統(tǒng)一,體現(xiàn)了儒學政治哲學與法家政治理念的統(tǒng)一,完善了中國傳統(tǒng)政治外儒內法的基本模式。雖然,吳兢對貞觀官德有過分美化的取向,但是環(huán)顧當下官德不張,貪腐屢禁不止等現(xiàn)實困境,作為歷史上出現(xiàn)過的有一定合理性的政治倫理模式,尤其是其自律與他律相結合的官德保障機制,應當可為當今中國的公務員道德建設所借鑒。
修身:官德的內在保障機制
主張性善論的儒家政治哲學非常重視修身,目的在于塑造管理者的道德理性。修身的途徑為“養(yǎng)性”和“抑欲”,使“道”駕馭“情”?!敦懹^政要》反復強調為政者“修身”的問題,官員的“克己抑欲”、“節(jié)儉修身”被視為國家治亂興衰的關鍵,這些修身實踐可概括為三個過程:思、慎、學。
“思”為貞觀君臣“以史為鑒”、“居安思危”的實踐。它突出“鑒”與“思”兩個層面。前者為明察的意思。在傳統(tǒng)哲人看來,歷史是在治亂的兩個極端間不斷變化的循環(huán)過程,決定治亂的力量在于統(tǒng)治者是否遵循“德”。所以從西周開始就確立了“以德配天”的原則,以后的每個朝代的開創(chuàng)者都會將“德”作為其取代其他王朝的合理性和權威性。因此,魏徵以隋亡為例,強調“承秦者漢,承隋者唐,唐之得天下,類若如漢”,主張以史輔治,形成以德為本的政治史觀。
《貞觀政要》諸篇都貫穿著“居安思危”的思想。“思”包含“反省”和“思考”。反省重在強調對歷史的再思考。在《政體》篇中,魏徵使用了與“思”相對立的意識——“忘”來論證“反省”的重要性,因為“忘”使人不反省、唯利是圖、貪圖暫時的享樂。這是治國之大忌。貞觀君臣常懷憂懼之心,確定和實施“偃武修文”、“仁政治國”的政策,正是這一思想的體現(xiàn)。從反省到思考,這是君臣的憂患意識及歷史性思維等在修身實踐中的具體展現(xiàn)。
然而,這種憂患意識及歷史性思維必須落實于“行”才能發(fā)揮其作用。在《貞觀政要》修養(yǎng)實踐中,行由“慎”限定,即所謂的“慎始慎終”?!吧鳌睘椤熬琛敝x,它強調為政者應當謹言慎行,以高度的責任感和敬畏心對待自己的志業(yè)。需要“慎”的言行有兩個:其一是警惕未經思考的或由己所好而來的言行,避免造成對國家、百姓的損害。強調掌握公權力的官員,當“慎茲取舍,每事敦樸,無非至公”“浩然養(yǎng)氣”(《慎言語》),而出自個人情欲的“所好”更應當是修身與治國之大忌。其二是慎“所獨”?!蔼殹睘楠毺帲笫赖闹祆溆謱⑺缍椤叭怂恢核氈亍?。儒家修身哲學認為,對待兩種“獨處”全憑自覺自律。“慎所獨”是修身的至難至貴之境,其實際意義在于防止人形成雙重分裂人格。因為依儒家經典,“慎獨”為區(qū)分君子與小人的準繩,做到“慎獨”的人必誠于中形于外,表里如一。貞觀名臣身上普遍擁有“直、正、剛、清”等品格,可謂達到了“慎獨”的境界。
從“慎”到“慎獨”,需要為政者對“慎”始終如一的堅持和踐履,即“憂懈怠則思慎始而敬終”(《諫太宗十思疏》)。貞觀君臣尤其重視“慎終”對修身治國的重要性,認為唯有以它作為治政之道和執(zhí)政之品,才能“永固鴻業(yè),子子孫孫,遞相輔翼”(《慎終》)?!吧魇忌鹘K”體現(xiàn)的是主體道德意志的塑造過程,“慎獨”必須以“志”作為主體內在力量的保證,否則無法完成“慎獨”,而對“慎”的堅持又不斷推動“志”的堅定。這樣,由“慎”限定“行”,由“志”保障“慎”,由“行”塑造“志”,使“慎”不僅成為官德修養(yǎng)的重要方法,亦為官德不可或缺的內容。
儒家倫理的本質在于“示范”,所以特別強調示范意義上的“范”和“導”,相信“圣哲施化,上下同心,人應如響”(《政體》)。因此,“學”的作用就凸顯出來。在《貞觀政要》中,“學”一方面是要通過研習經典,學習先賢的超越精神。如魏徵師從鴻儒王通,通書術;房玄齡善屬文,“顧中原方亂,慨然有憂天下志”;杜如晦喜書,“內負大節(jié)”。有此超越精神,為政者才能不為世俗利益所惑。另一方面,要以君德為模范正官風政風。這從貞觀朝廉潔儉樸之風的興盛可窺一斑。貞觀初,“戒奢從簡”被提高至“治國三策”的高度,認識到“為主貪,必喪其國;為臣貪,必亡其身”(《貪鄙》),唐太宗不大興土木,輕徭薄賦,立節(jié)儉廉政之表率。其他官吏亦“抑情損欲,克己自勵”(《務農》),而且使百姓“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儉約》,戒除消費主義的滋生?!坝谑牵觊g,風俗簡樸,衣無錦繡,財帛富饒,無饑寒之弊”(同上),建立了基于官德政風廉潔儉樸的清明政治。
所以,貞觀君臣在“以史為鑒”的歷史主義思維的指導下,形成居安思危的憂患意識。同時,在具體的行政實踐中,時刻踐履“慎”而保持高度責任感,學習先圣時賢的超越精神而求道、行道。從思維方式、道德意識和政治實踐等層面為官德的維持提供了內在的保障。
吏治:官德的外在保障機制
貞觀君臣的修身實踐固然為官德的維持提供了保障,但這僅為一種非制度性的內在保障。魏徵與封德彝的論爭,前者主張的性善論贏得了勝利,然而儒家的這種理想主義人性論又非無條件的。貞觀君臣對“情”的認識事實上又為法家的法律主義留下合理發(fā)展的空間。貞觀朝將先秦以來的吏治制度與儒家的德治哲學結合且付諸實踐,使律令制度成為貞觀吏治極具特色的內容。這一時期陸續(xù)頒布了《貞觀律》、《唐律》,其核心內容就是旨在預防官吏犯罪、考課官吏政績的吏治制度。
在“明德慎刑”的治國理念下,貞觀吏治的首要目的是預防官吏職務犯罪。為此建立起以御史臺為主的嚴密監(jiān)察體系。御史的職能主要是對內外官吏乃至皇親權貴進行監(jiān)督與彈劾,如“御史糾劾不當”,視為失職,將“兼得彈之”。該職的重要性使貞觀乃至有唐一代都非常重視御史的選任,強調承擔御史之職的人的品性。行政監(jiān)察體系分為內部與地方兩個部分,前者主要依靠長官對部屬的監(jiān)察糾舉;而地方行政的監(jiān)察,一是依靠御史的定期出巡,二是不定期地派遣中央大員充當黜陟、按察等使,巡查州縣官員的賢與不肖。這些監(jiān)察制度的設立與完善,使中央政權形成一個由中央監(jiān)督地方、由上級監(jiān)管下級,御史監(jiān)管百官的嚴密監(jiān)察體系,在很大程度上起到預防官吏職務犯罪的作用。
官吏政績考課制度亦為貞觀吏治的重要內容。官吏業(yè)績考課的標準為“四善”、“二十七最”,即道德操守與才能兩個層面,前者是考課的核心內容?!短屏洹丰屗纳茷椤暗铝x有聞,清慎明著,公平可稱,課勤匪懈”??颊n的結果作為對官吏進行獎懲的依據(jù),經考課是“公直良善人,斷獄允當者,增秩賜金”(《刑法》)。從貞觀朝起,終唐之世政府對官員考課制度都非常重視,考課制度執(zhí)行得也很好。此外,為了獎勵廉潔奉公的官吏、樹立清廉風氣,貞觀朝還設立了清白科,因清白著聞的官吏可以得到破格提升。
嚴密的監(jiān)督、嚴格的考課雖然在很大程度上能防止官吏瀆職犯罪現(xiàn)象的發(fā)生,但因為存在行政事務本身所需要的責任感與人情的不穩(wěn)定之間的矛盾,制度應有的公正性與威權政治自身必然滋生的特權主義之間的矛盾,所以官吏犯罪的發(fā)生仍然難以避免。尤其是在義利間的取舍上,巨額利益獲得往往使許多官吏仍心懷僥幸、以身犯險。因此,自唐高祖以來,唐政權就確立了嚴懲官吏職務犯罪的律令,經貞觀的補充完善,關于官吏職務犯罪的立法執(zhí)法狀況都達到當時世界的最高水平。在《唐律》規(guī)定的445條具體的犯罪中,近一半的條文涉及官吏的職務犯罪。這些職務犯罪內容廣泛,涉及唐朝政府的行政、經濟、司法和軍事活動等各個層面;且懲罰嚴厲,連行政過失與行政違紀行為這些小錯失也被列入職務犯罪的范疇之內。在具體的執(zhí)法過程中,對于官吏的瀆職犯罪,特別是對于官吏的貪贓枉法,唐太宗都要求采取重刑政策。貞觀時期,有許多官吏因犯贓被流放甚至被殺。這樣旨在懲惡、殺一儆百的重刑主義,固然在短期內使官吏畏于懲罰,不敢犯險,起到保障官德、維護百姓權益的作用,但從長期來看,這種針對某一階層的重刑主義卻與貞觀主張的“法者非一人之法,乃天下之法”(《公平》)之公平精神相背離,損害了以“定一”和“永式”為內容的法律誠信。帝王的意志與法律的公理攪在一起,加之“德主刑輔”的工具主義取向,法律無法具有凌駕于皇權的權威,從而,特權主義的滋生也就成為貞觀政治的必然邏輯。
歷史地看,盡管貞觀吏治存在諸多局限性,但相比前朝后代,貞觀朝在強調修身治國的同時,又從制度建設的層面,嚴格對管理階層言行和業(yè)績的監(jiān)督、獎懲,使官員見得思義、窺利畏法,從制度上為官德的維持提供一個外在的保障。所以,“貞觀之治”及其后的“永徽之治”“開元之治”的出現(xiàn)都與吏治的建設和完善有著直接的聯(lián)系。